奧瑪烘焙 商品購買條款

為了保障您購買之後的權益,請您務必詳閱下列約定條款;當您勾選〔我已閱讀並同意網站的條款與條件〕時,即視為已知悉、並且同意本約定條款的所有約定:

1. 為確保完成所有的交易程序,您必須保證在本站登記的個人資料與事實相符,如有變動,應即時通知網站服務台修正、自行至會員管理介面修改或是撥打(07)347-0251由客服人員協助修改。

2. 您所登錄之個人資料,除了應提供廠商相關送貨與結帳資訊,本站應負相關之保密義務,不會任意洩漏貨提供給第三人。

3. 您應妥善保管在本站登記之帳號與密碼,所有使用該帳號登入系統之任何行為,本站皆視為帳號與密碼持有人之行為。

4. 在下列情況下,本站有權查看或提供使用者的個人資料給有權機關、或主張其權利受侵害並提出適當證明之第三人:
※ 依法令規定、或依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關的命令;
※ 為執行本約定條款、或使用者違反約定條款;
※ 為維護本站系統之正常運作及安全;
※ 為保護本站、其他使用者、或其他第三人的合法權益;

5. 本站所有商品皆由協力廠商所提供,交易行為僅存在於廠商與使用者之間,本站僅提供廠商與使用者之間的交易平台與付款機制。

6. 相關商品或服務之品質、保固及售後服務,由提供各該商品或服務的廠商負責,但本站承諾全力協助使用者解決關於因為線上消費所產生之疑問或爭議。

7. 使用者一旦在本站進行線上消費,即表示願意購買該商品或服務並願遵守交易規則。使用者資料(如地址、電話)如有變更時,應立即上線修正其所留存之資料,且不得以資料不符為理由,否認其訂購行為或拒絕付款。 本站並保有接受您訂單與否的權利。

8. 所有在本站所進行的線上消費,使用者應同意以本站所紀錄之電子交易資料為準,如有糾紛,並以該電子交易資料為認定標準。使用者如果發現交易資料不正確,應立即通知本站服務台。

9. 本站在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可以停止、中斷提供服務;停止或中斷服務時,原則上本站將先通知會員,惟緊急時刻不在此限:
1. 對本站的電子通信設備,進行必要的保養及施工
2. 發生突發性的電子通信設備故障; 由於本站所申請的電子通信服務被停止,致使提供服務發生困難;由於天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致使本站無法提供服務。

10. 本站保留隨時修改本使用條款之權利,修改後的使用條款將公佈在本網站上,不另外個別通知使用者。使用者應同意遵守修改後之約定條款。

11. 使用者應同意,本約定條款及所有在本站所進行的線上消費或交易,均以中華民國法令為準據法。因本約定條款所發生之糾紛,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

12. 訂單之成立須建立於以下所列之條款之上

一、依據「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第一項:「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之商品,屬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自105年1月1日起,生鮮食品不適用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並不享有7天猶豫期。
奧瑪烘焙 Auma bakery 所販售的麵包及蛋糕相關產品,屬消保法定義之生鮮食品,因此商品出貨後,除非商品本身重大瑕疵,概不接受消費者無條件退貨。

二、您於奧瑪烘焙網站下單完成付款後,若因故需取消訂單,需在原出貨日的3個工作天前(不含原出貨日),且於下午17:00前,以客服電話、客服信箱Facebook臉書粉專私訊功能,通知該筆訂單取消,並經客服回覆確認後,訂單取消方為成立。

三、您於奧瑪烘焙網站下單完成付款後,若因故需更改訂單內容,包含延後收件日期、增加或減少訂購項目、修改訂單其他資訊等,需在原出貨日的3個工作天前(不含原出貨日),且於下午17:00前,以客服電話、客服信箱Facebook臉書粉專私訊功能,通知該筆訂單的更改內容,並經客服回覆確認後,訂單更改方為成立。

客服信箱:[email protected]
客服電話:(07)347-0251 (平日:9:00~17:00)

(1) 若於出貨日的前2日內(不含出貨日)才通知取消訂單,即為違反交易契約,奧瑪烘焙 Auma Bakery 將收取訂單金額的50%,作為原物料、人事、信用卡手續等相關費用補償。

(2) 若於出貨日當日取消訂單,或逾時未前往取貨,由於商品已製作完成,奧瑪烘焙 Auma bakery 將收取訂單金額的100%,不提供任何退費。

(3) 確認退貨訂單,奧瑪烘焙 Auma bakery 將扣除違約金額後,餘款於14個工作天內以匯款或信用卡刷退(實際退款日請洽您的發卡銀行)方式完成退款。

三、如發現產品本身重大瑕疵:收到商品後請於當天立即確認,如收到商品與訂購內容不符,或是商品本身有破損、變質狀況,請於當下拍照後寄至客服信箱臉書私訊並來電(07)347-0251 告知同時以產品標示所述之保存方式將商品保存 (宅急便將會向您收取瑕疵產品),以便本公司於第一時間協助處理。